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29号
处罚事由: 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12月起擅自在信丰县古陂镇阳光村占用土地面积2370.12㎡(其中生态保护红线1571.87㎡,林地、其他草地798.25㎡)进行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第七十六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1年12月1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22MA391FTX16
法人: 冯舒
法人身份证号: 360722********2132
处罚内容: 1.限你单位在三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土地2370.12㎡,其中生态保护红线1571.87㎡,按生态保护红线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47156.1元;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798.25㎡,按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7982.5元,计人民币55138.6元,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壹佰叁拾捌元陆角(55138.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8
处罚机关: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数据来源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5.5138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8/03/18
公示截止期: 2028/03/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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