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处罚事由: 信丰县大阿镇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丰县大阿镇幼儿园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3607233225034606
法人: 刘文玲
法人身份证号: 360722********3325
处罚内容: 给予信丰县大阿镇幼儿园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9
处罚机关: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D55355L
数据来源单位: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D55355L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9/01/19
公示截止期: 2029/01/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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