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42号
处罚事由: 赣州圣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2月起在信丰县嘉定镇城南大道与希望大道建设信丰圣塔·君悦府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圣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22MA39BKHK7M
法人: 赖龙海
法人身份证号: 360727********0031
处罚内容: 1、对2#、3#楼一、二层楼梯间与建筑平面布局不符,建筑高度正负零与规划许可不符,导致新增室外楼梯不计容面积44.88㎡,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44.88㎡×1150元/㎡×10%=5161.2元; 2、对11#、12#、13#楼二层住宅实建为架空层与许可不符不计容面积583.39㎡,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83.39㎡×1150元/㎡×10%=67089.85元; 3、对本期规划核实实测项目总建筑面积超出许可面积763.15㎡,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63.15㎡×1150元/㎡×10%=87762.25元; 4、对本期规划核实实测项目总建筑计容面积超出许可面积134.39㎡,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价6190.77元/㎡处没收违法收入134.39㎡×6190.77元/㎡=831977.58元; 5、对2#楼二层层高低于许可0.2米,处建设工程造价7%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89.12㎡×1150元/㎡×7%=47424.16元; 6、对3#楼二层层高超出许可0.1米,处建设工程造价7%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46.36㎡×1150元/㎡×7%=43981.98元; 7、对南侧大门、西侧大门建筑平、立面与规划方案不符面积510.7㎡,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10.7㎡×1150元/㎡×10%=58730.5元; 以上行政处罚金额共计:1142127.52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贰仟壹佰贰拾柒元伍角贰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5
处罚机关: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数据来源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划许可建设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31.01499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83.19775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8/06/05
公示截止期: 2028/06/05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