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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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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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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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12月起擅自在信丰县西牛镇东甫村占用土地面积2254.75㎡(其中生态保护红线391.04㎡,耕地383.95㎡,林地1479.76㎡)进行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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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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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订)第七十六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1年12月1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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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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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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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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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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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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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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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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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360722MA391FTX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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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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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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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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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72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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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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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你单位在三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土地2254.75㎡,其中生态保护红线391.04㎡,按生态保护红线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1731.2元;耕地383.95㎡,按耕地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7679元;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1479.76㎡,按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4797.6元,计人民币34207.8元,共计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贰佰零柒元捌角(342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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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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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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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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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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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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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723MB1931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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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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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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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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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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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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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723MB1931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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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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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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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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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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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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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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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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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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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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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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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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