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丰税小河分局 罚 〔2025〕 1 号
处罚事由: 2024年销售货物于黄承林,涉及金额10800元,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发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32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丰县洋妞茶叶行(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360722MAD40J2P3R
法人: 邓桂花
法人身份证号: 362123********1228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43967D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43967D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0.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8/05/20
公示截止期: 2028/05/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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