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35号
处罚事由: 信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12月起在信丰县嘉定镇信雄公路旁建设信丰县橙乡科技培训中心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
处罚依据: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信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226809471848
法人: 邱洁茹
法人身份证号: 360722********512X
处罚内容: 1、对信丰县橙乡科技培训中心项目9#专家公寓东北侧轴线为4-10、H-L建筑面积布局、尺寸与规划许可不符计容积率面积242.48㎡,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242.48㎡×1150元/㎡×10%=27885.2元; 2、对信丰县橙乡科技培训中心项目9#专家公寓立面效果与许可不符面积136.85㎡,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36.85㎡×1150元/㎡×10%=15737.75元 以上行政处罚金额共计:43622.95元(大写:肆万叁仟陆佰贰拾贰元玖角伍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08
处罚机关: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数据来源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划许可建设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23MB19319589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4.36229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8/04/08
公示截止期: 2028/04/0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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