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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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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自然行罚决字〔2025〕第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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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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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9年12月起擅自在信丰县油山镇坑口村坑口圩违法占用土地5016.78㎡(其中占生态红线面积2921.73㎡;其他林地和果园面积㎡平方米)进行建设公益性公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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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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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次修正)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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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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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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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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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宝祥陵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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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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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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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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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91360722MA391FTX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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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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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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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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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722********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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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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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其单位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其单位非法占用5016.78平方米的土地,其中占生态红线面积2921.73平方米,按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87651.9元;其他林地和果园面积2095.05平方米,按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20950.5元,合计罚款人民币壹拾万捌仟陆佰零贰元肆角(10860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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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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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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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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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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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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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723MB1931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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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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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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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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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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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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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0723MB1931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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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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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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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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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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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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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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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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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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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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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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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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