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出首份《预罚款决定书》,力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以最优解化解矛盾纠纷。
执行过程
在执行一起某银行与黄某、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告知黄某、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依法拍卖涉案抵押房产,但黄某、张某期限内迟迟未履行义务,甚至表示“房子卖出去我也不走,我有钱就是不还!”。
2023年12月31日涉案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竞价成交。为顺利交付涉案房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黄某、张某做思想工作,张贴腾房公告,向其阐明拒不腾空房屋的法律后果,黄某、张某仍无动于衷。为尽快“啃下”这桩腾房难案,执行法官向黄某、张某送达《预罚款决定书》,责令二人在7日内腾退,逾期未履行将对其罚款8万元。黄某、张某见法院动了真格,当即向法院表示5天内就腾空。
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相关责任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在原“处罚”方式上,创新了“预处罚”的新型执行手段。以预留时间、提前警告的方式,对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留给“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者”抉择空间,既达到了打击违法、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做到了惩戒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如果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法院执行,并不会真正受罚;但如果仍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对其进行实质处罚。今后,信丰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善意文明执行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提升信丰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