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丰法院诉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当事人现场即时履行了所欠十年的货款,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案情简介
十年前,原告信丰县某农资供应商与被告南雄某农资店有长期业务往来。被告南雄某农资店累积拖欠了原告货款10000余元,在原告的催要下,被告陆续偿还了5000余元,还剩5000元拖欠至今。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无奈于今年4月初起诉至信丰法院。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详细梳理了案情,认为原、被告之前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矛盾。遂在征得原告的同意下,承办法官与原告共同驱车前往被告南雄农资店。到达目的地后,承办法官向被告耐心地释法明理,详细说明涉诉对其诚信的影响。最终,被告认识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当场向原告道歉,并立即筹钱付清了案款5000元,原告也当场将欠条原件退还,至此,双方的纠纷彻底解决。
能动司法,积极调解,即时履行,此案的化解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及源头化解的双重效果。下一步,信丰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优化司法服务举措,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信丰的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