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师德考核记录将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障。
赣州市教育局将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使广大教师切实增强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坚决扼止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力求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从教、不廉洁从教等突出问题,严惩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当前,重点抓好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七项严禁”的落实。”: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谩骂、侮辱、调戏、猥亵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严禁向学生推荐非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公布的教辅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具;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填报、篡改学生报考志愿或有偿招生推介生源;严禁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和酒后进入课堂教学;严禁编造、传播谣言中伤他人影响社会稳定。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公开师德师风举报方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要逐一核查,逐一上报查处结果。
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本领。要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更新教育观念,拓展专业知识,改革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加快提高教学分析设计、课堂教学实施、课外活动组织、班风学风建设、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科学研究、校本课程开发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所在单位是记录教师个人信用的主体,定期将教师职业信用正面表现和负面信息记入《师德考核记录表》,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并将记录结果告知教师个人。教师所在单位每学年对教师个人信用情况进行鉴定,并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晋级、人才申报、课题申报、进修培训、出国研修、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师德档案的定期抽查和监管工作。